为进一步提升普遍服务监管水平,近日,绥化局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《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》。 此次专题学习重点对《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条款注解》,逐条进行研读。《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》从保障普遍服务、深化改革的角度进一步细化了对邮政企业的要求。在服务保障方面,《办法》规定了管理部门保障职责,明确了政府部门、企业、第三方主体等在普遍服务保障方面的义务性要求。在监督管理方面,《办法》从邮政普遍服务评价体系、撤销局所和停限办业务审批、备案管理等方面明确了邮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方式和措施。学习《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》,有助于邮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,切实维护用户合法用邮权益。
绥化局表示,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《办法》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做好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监督保障工作和普遍服务管理工作,切实提升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。